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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4-17

       商务部办公厅16日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明确,典调工作对象以交易服务业为主,兼顾支撑和衍生服务企业。为保证监测样本最大限度展现行业特点,各地要不断优化样本结构,并遵循以下原则:一是延续性。原则上2019年的样本企业应持续报送数据,2020年各地样本企业总数不少于2019年。二是代表性。要将当地规模大、综合性强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纳入统计范围,重点增加服务类电商(餐饮、旅游、住宿、居民生活、文化文娱等)、线上线下融合等领域的电商企业。三是有效性。要及时剔除关停、倒闭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企业,并增补同类型企业。


       通知要求,切实提高统计监测工作水平。各地要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指导,保证统计人员准确理解指标含义,熟练掌握系统操作,按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各项数据(操作说明和指标解释可在“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应用”通知页下载)。要严控数据质量,切实加强对企业报送数据的审核力度,运用多种校验方法,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。要深挖数据资源,积极做好成果转化,客观、准确研判电子商务运行情况、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。


       典型企业年报方面,企业年度数据报送工作应于5月15日前结束(含上市公司),各地要于5月25日前完成报表初审。商务部将对各地报表进行复审,对不符合规定的报表,将要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重新组织填报并审核。各地要加强数据校验,测算本地区电子商务行业年度统计数据,形成地方统计年报,于5月25日前报送商务部。


       重点企业月报方面,为提高月度数据报送审核效率,月报采取企业直报与商务部审核的简化工作流程,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查询本地区通过审核的企业数据。各地要督促月报样本企业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数据报送(如遇法定节假日,顺延至节后首个工作日)。


       年度分析报告方面,各地要强化数据成果转化,及时总结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和特点,分析存在的问题,提出有针对性、可操作的政策建议,认真撰写本地区年度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报告,并于6月30日前报送商务部。


来源:中证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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